您好,歡迎來到六度教育網!
《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管理辦法(試行)》
2019-01-23 14:41:22 來源:北京市住建委 評論:0 點擊:
市住建委出臺《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監管,結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質取消后,本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現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于近日出臺了《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開展招標代理機構市場行為評價,維護招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有序進行。
2017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決定》。2018年3月8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廢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的決定》,招標代理機構管理方式由資質管理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本次發布的《辦法》,是適應我市招投標監管工作改革的具體舉措,主要有四大特點:
一是引導企自律,實現管理方式轉型。《辦法》實行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公開制度,由招標代理機構自行維護企業、人員和業績信息,通過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督,實現由以往的資質管理模式轉變為社會監督模式轉型。
二是加強從業管理,減少潛在風險點。《辦法》對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項目負責人提出相關業務能力要求,確保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取消后,招標代理從業人員業務水平保持穩定。此外,還對招標代理合同、投標保證金收取等方面提出要求,通過完善招標代理合同簽訂,明確相應責任和義務,減少潛在風險點。
三是開展市場行為信用評價,實現誠信激勵失信懲戒。《辦法》中提出,通過開展招標代理機構市場行為信用評價,轉變提升管理模式,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并通過差別化監管,使守信者在市場活動中受到政策扶持,使失信者在市場活動中受到制約,引導招標代理機構主動加強內功修煉,提升市場競爭力。
四是將不規范行為納入檢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日常工作中,招標代理機構存在一些發生頻率較高但達不到違法違規處罰標準的不規范行為,無法進行相應處理。《辦法》首次提出對不規范行為進行記分,將不規范行為納入監管范圍,形成事中事后抽查機制,對進一步加強招標代理機構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辦法》的實施,對招標代理機構加強誠信建設,規范和約束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行為、引導從業人員認真履職起到積極作用,同時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推動招投標事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2017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決定》。2018年3月8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廢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的決定》,招標代理機構管理方式由資質管理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本次發布的《辦法》,是適應我市招投標監管工作改革的具體舉措,主要有四大特點:
一是引導企自律,實現管理方式轉型。《辦法》實行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公開制度,由招標代理機構自行維護企業、人員和業績信息,通過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督,實現由以往的資質管理模式轉變為社會監督模式轉型。
二是加強從業管理,減少潛在風險點。《辦法》對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項目負責人提出相關業務能力要求,確保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取消后,招標代理從業人員業務水平保持穩定。此外,還對招標代理合同、投標保證金收取等方面提出要求,通過完善招標代理合同簽訂,明確相應責任和義務,減少潛在風險點。
三是開展市場行為信用評價,實現誠信激勵失信懲戒。《辦法》中提出,通過開展招標代理機構市場行為信用評價,轉變提升管理模式,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并通過差別化監管,使守信者在市場活動中受到政策扶持,使失信者在市場活動中受到制約,引導招標代理機構主動加強內功修煉,提升市場競爭力。
四是將不規范行為納入檢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日常工作中,招標代理機構存在一些發生頻率較高但達不到違法違規處罰標準的不規范行為,無法進行相應處理。《辦法》首次提出對不規范行為進行記分,將不規范行為納入監管范圍,形成事中事后抽查機制,對進一步加強招標代理機構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辦法》的實施,對招標代理機構加強誠信建設,規范和約束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行為、引導從業人員認真履職起到積極作用,同時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推動招投標事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相關熱詞搜索:
上一篇:關于印發《廣東省中小學智慧教室建設指南(試行)》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工作
分享到:
收藏

評論排行
-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1)
- ·2014年11月上海智能建筑...(1)
- ·智能建筑弱電系統項目管理師(1)
- ·參加培訓報名渠道有哪些?(1)
- ·深圳智能建筑弱電工程師培訓(1)
- ·工業和信息化部文件《全...(1)